真愛是什麼?真愛的可貴,就在它的答案因人而異。 他的蜜糖,可能是你的毒藥。 你的毒藥,卻可能以毒攻毒地救了另一個人的性命。 追求真愛而英年早逝的徐志摩,曾在給恩師梁啟超先生的書信上說:「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。得之;我幸。不得;我命。」短短的一句話,道盡真愛的珍貴與無奈。 由於徐志摩強調的真愛,是「唯一」與「靈魂」,使得真愛在柴米油鹽醬醋茶的平常人生中,顯得高貴超俗。因此,得不到而必須認命的機率也就相對提高。 他在二十歲那年,經由父母安排迎娶他不愛的張幼儀。離婚後,他鍾情意屬的林徽音,則在社會壓力與自我道德的理性思考下,決定離開他,後來嫁給梁思成。抑鬱寡歡的他,最後和陸小曼完成了別人不看好、也果然毀了彼此的婚姻。三十六歲那年,在搭機前往參加林徽音演講會的途中,遇空難身亡。 在世俗人們的眼中,也許這樣的下場十分悲涼。但對於勇敢追求真愛的人們來說,應該是求仁得仁。雖然,沒有和所謂的「靈魂伴侶」白頭到老,但盡力之後,沒有遺憾。 在愛情的世界中,卻有另一種說法:「得不到的,總是最好的。」 徐志摩的性格裡,似乎也有這樣的因子,讓他的愛情故事不得不以悲劇終結。沒有得到林徽音對婚姻的許諾,成為徐志摩一生的追求,也成為他對現實生活不滿的寄託。 正如神話學大師坎伯〈Joseph Campbell〉說:「在尋找你的伴侶時,如果你的直覺是正確的,你會找到你的他或她;如果,直覺不正確,就會一直碰到不對的人。」一個人追求愛情的同時,必須先確定自己要的是什麼,否則永遠也得不到。最後,就算自己願意退而求其次,還是有無法彌補的缺憾。 愛情,沒有一定的標準;他的蜜糖,可能是你的毒藥 有情人終成眷屬,固然值得賀喜,但若不懂珍惜彼此,在美夢成真之後,往往變成惡夢的開始。雙方宣告仳離,恍然覺悟--不得;是幸。得之;才是命。 紅遍港台的青春玉女歌手葉蘊儀,閃電結婚退出歌壇,生了兩個孩子以後,又因丈夫外遇而離婚。一群支持她、愛護她的朋友們,才剛剛為她的結婚喜訊而驚呼「愛情萬歲」;如今又為她的婚姻破碎而同聲一哭。 愛情的聚散合離,究竟是幸運、還是命運? 答案也許並不重要。 愛情快要開始、或剛剛結束的時候,也常常有人問我:「真愛是什麼?」 真愛的可貴,就在於我無法回答「真愛是什麼?」 這樣的問題。它的答案絕對是因人而異的,因為每個人是那麼樣的不同。 他的蜜糖,可能是你的毒藥。你的毒藥,卻可能以毒攻毒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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